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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评选表彰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筹备工作会议召开

作者:撰写时间:2014-03-12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3-12

3月6日上午,河南省评选表彰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筹备工作会议在河南工会大厦召开。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审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王梦飞,省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审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兼办公室主任李建庄,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王庆,省总工会副主席、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审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吕明义,省信访局正厅级督查专员、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审工作委员会成员马恒心出席会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省公务员局局长、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审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刘京州主持会议。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激励全省人民的劳动热情和创造活力,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省政府决定在2014年五一国际劳动节前夕召开河南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对2009年以来在我省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工人、农民、企业管理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科研、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各行各业的劳动者进行表彰。 

    王梦飞受副省长、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审工作委员会主任王艳玲的委托在讲话中指出,省委、省政府决定在今年五一国际劳动节前夕召开河南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对近年来全省各行各业、各条战线上涌现出的先进模范人物进行表彰,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工人阶级和各行各业劳动者的亲切关怀,对于进一步团结动员全省人民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投身三大国家级战略规划实施,为全面深化改革、打造“四个河南”、推进“两项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他强调指出,各级评审工作委员会成员和评审办公室的同志一定要严明纪律,严谨细致,严格按照省政府《通知》规定的条件、程序、制度和原则开展工作,不折不扣地执行群众推荐、层层选拔、逐级公示上报的程序,确保评审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要坚持好中选好、优中选优,认真负责地对待每一个被推荐的候选人,确保在评审过程中不出现差错、不发生问题。他最后强调,现在距离表彰大会的召开只有不到两个月的时间,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希望大家认真负责、精心组织、密切配合,高标准、高质量地做好大会筹备及评选表彰工作,确保河南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的成功召开。 

    李建庄在讲话中指出,省委、省政府对评审表彰及大会筹备工作高度重视,王艳玲副省长亲自担任评审工作委员会主任,并多次听取汇报、提出明确要求。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评选表彰河南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为我们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依据和基本遵循。他就做好评审工作强调指出,一要坚持评选表彰名额向一线倾斜,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经济建设第一线,优先考虑一线职工、农民和科教工作者。一线职工和农民所占的比例不低于评选劳动模范总数的50%,科技人员应占20%,企业负责人不超过10%。二要坚持“一票否决”,按照省政府办公厅《通知》要求,对2009年以来在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者,实行一票否决;对本人正被立案调查,以及2009年以来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不得参加评选。三要确保材料上报的时间和质量要求,严格按照时间节点上报有关材料,上报的材料必须保证质量,事迹、数据、指标、证明等要实事求是符合要求,经得起历史检验。弄虚作假或者在一些重要问题上漏报、瞒报的,除取消当事者评选资格外,其所在市(产业系统)亦不再补报。并视情节,建议对责任人做出严肃处理。李建庄说,评选表彰劳模的过程,也是学习宣传劳模先进、大力弘扬劳模精神、以劳模精神引领时代发展的过程,要大力宣传劳模先进人物的感人事迹和崇高精神,把加强学习宣传贯穿评选表彰活动始终,努力营造学习劳模、争当劳模、关爱劳模的良好社会氛围。 

    刘京州就贯彻此次会议精神指出,与会人员要把此次会议精神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或本系统党委主要领导汇报好,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及时成立评审工作机构,迅速开展工作,认真落实责任,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评审工作任务。要严格评审工作纪律,抵制不正之风,对那些工作不负责任,弄虚作假,给劳动模范评选工作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评审会办公室要及时纠正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追究责任人员和有关单位的责任。 

    吕明义宣读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评选表彰河南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审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的有关负责同志,各省辖市、省直管县、省直及省有关产业系统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审机构的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